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产业作为全球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不仅在发展速度上超过传统产业,而且在产业发展规模上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文化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在我国也日益受到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了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党和政府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深化改革、加快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作为拥有悠久文化历史底蕴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象的首都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按照北京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十一五”期间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和外延
综合世界各国情况,目前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是其产业特征非常鲜明,即:为产品和服务注入新的文化要素,如观念、感情和品位等因素,为消费者提供与众不同的新体验,从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观念价值。故此,北京市将其称为“文化创意产业”是贴切的。
文化创意产业的因类型的不同,各国分类方法也不同,同一国家不同时期分类也有变化,但是其包含的内容项目基本具有一致性。其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艺术、娱乐、文化休闲等行业均为主要组成部分。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市统计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标准(2002)》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划分为11大类,31个中类,88个小类。11大类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软件及计算机服务,设计策划。
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战略目标(一)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有条件、有基础、有规模、有特点、有前途。“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产品供应能力增强,文化消费迅速增长。到2005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总资产达到4537亿元,实现增加值603.5亿元,占全市GDP的8.8%,营业总收入达到2602亿元,实现利润101.8亿元,上缴税金116.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年均增长均达到15%以上。经过多年的发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呈现出三个鲜明的特征:
l、文化创意产业已具备一定规模,支柱产业的地位初步确立
2004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增加值509.2亿元,占当年全市GDP(6060亿元)的8.4%;共有从业人员71.2万人,占当年全市从业人员总数(854万人)的8.34%;实现利润105.9亿元;上缴税金112.9亿元,占当年全市税收总额(633.67亿元)的17.82%。
2、形成了一些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
近年来,北京市已经形成且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如:朝阳区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区、通州区宋庄镇艺术家聚集区、海淀区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怀柔区杨宋镇中国影视生产基地等,吸引了大批国内乃至世界知名的创意企业进驻,聚集了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人才,具备了相当的创意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和推广能力,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产业效益和综合带动收益前景看好。
3.城乡居民文化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市场空间不断扩大2005年北京市人均GDP达到了5457美元,文化消费正在成为北京市城乡居民的消费热点。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从1997年到200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恩格尔系数从43.7%下降到32.2%。7年间,北京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4%,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9.3%,其中,文化娱乐支出年均增长10.8%,不仅高于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水平,也高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水平。另根据国家统计局所作的市场预
测,目前我国文化消费还存在3000—4000亿元的结构性缺口;北京市作为全国的文化中心和重要的文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有助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2004—2008年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确立了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要构建六大中心:一是建成人才集中、品种丰富、演出繁荣、交流活跃的全国文艺演出中心;二是建成出版能力强、发行渠道畅通、版权贸易发达的全国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三是建成经营理念先进、生产制作量和交易量最大的全国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四是建成原创能力强、制作手段先进、传播渠道畅通的全国动漫和互联网游戏研发制作中心;五是建成会展经济发达、会展数量最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文化会展中心;六是建成交易数量多、交易额大、市场规范的全国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
《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4~2008)》要求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年增15%。
政府是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推动者,财政则要为政府的政策推动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为了实现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贡献率,市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方向、扶持政策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政策规划。
三、市财政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举措
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整体部署,坚持统筹兼顾,以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发展重点为原则,从政策研究、资金安排、项目遴选、制度规范等方面不断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相关工作。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制定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
《关于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作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已经出台。其中包含的全市财政资金支持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即:从2006年起,设立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亿元;设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资金规模5亿元,分三年投入。前者用于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后者安排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公共设施工程,两者协调配合,共同发挥效应。
(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为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下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准确定位产业内容和重点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划设计,力求重点突出、流程清晰、监管严格。
(三)遴选文化创意产业重点资助项目,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征集评审工作2006年下半年开始启动,主要由项目征集、重点确认、初步筛选、评估论证、编制支持方案、资金拨付等环节组成,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本着“抓产业重点、抓关键环节”的总体原则,2006年支持重点项目41个,资助金额超过4亿元,覆盖八大重点行业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侧重于已有一定发展基础且发展前景比较好的区域,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发展的辐射效应。
由于初次开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征集遴选和评审确认工作,各项相关工作均处于起步阶段,申报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新,有关各方对于文化创意的概念有待明确,对产业化的内涵、外延和相应的政府职能的把握还不甚清晰,遴选机制也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需要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继续探索。
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一)产业内部行业发展不够平衡
虽然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发展呈现出了良好态势,但不同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任务很重。一是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看,在十一个行业中,软件及计算机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影视等行业的发展居于优势地位,而文化休闲娱乐等行业的发展空间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部分新兴行业的发展落后于国内其他先进地区。以网络游戏为例,北京作为全国网络游戏起步较早、并且具有良好资源优势的地区,2004年产值为1.7亿元,仅占全国24亿元市场总额的7%;
2005年产值2.6亿元,占全国37.7亿元市场总额的6.9%,与国内一些先进省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和协调性有待提升
l、关系不顺。产业链各环节之间权责不对称,往往造成“下游压上游”的情况。比如:出版链条就有出版求销售,销售压出版;印刷求出版,出版压印刷,三角债严重。其二,环节不全。一个完整的动漫产业链往往包括创意、制作、销售、播放及衍生品推广等环节,而目前的产业链缺乏产业的细化分工和成熟的各个环节,造成创作人往往要一包到底,难以形成有效分工。其三,衍生开发不足。文化创意产业最终带来最大的产业化效益的往往不是创意产品本身,而是其衍生产品。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大国,美、日等国拥有完整的文化产业链条,其产业利润中衍生产品的利润所占比重已经超过了创意产品本身,而中国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
(三)未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长期以来,文化事业发展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而且多为财政无偿拨款。近年来,北京市对于处在起步阶段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采取了多项财政扶持政策,但引导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仅靠财政投入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大部分的文化企业单位属国有性质,民营或私人文化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外资或合资企业更是凤毛麟角。由于投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匮乏,大量的文化创意企业特别是正在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往往难以筹集到足够的发展资金,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四)文化资源市场管理体制不尽合理
部门和行业分割依然严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发展文化产业的资金、信息、智力等资源受行政关系、地域关系、专业划分的限制,对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产生不利影响。北京市现有的文化资源分散在文化、文物、旅游、园林、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宗教等数个部门管理,各部门相互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对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十分不利。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建立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综合协调文化创意产业资源提供了良好的协调基础,但还需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能够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指导产业发展的协调引导机制。
(五)文化体制改革需继续深化
政府职能未能充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文化、办文化,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文化企事业单位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距离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还有较大距离。由于双轨制下形成的思维惯性,至今仍显得思想准备不足,相当数量的国有文化经营单位仍未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文化事业单位缺乏内生活力,文化产品创作者收入分配关系未能理顺,难以形成创作原动力。
除此以外,WTO规则对“入世”各国政府提出了“国民待遇”和“普惠制”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重点产业、扶持本国企业的同时要充分遵守WTO的各项规则,要求我们进一步开始思考:如何在不违背WTO原则要求的前提下扶持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我们应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扶持;如何综合运用宏观调控、市场配置方式和调动企业主体作用这三个效能充分鼓励和带动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扶持期应控制在何种时间内。以上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思考和努力探索。
五、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的下一步思路
(一)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提高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和整体性在现有《促进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把文化产业当成社会经济大产业去规划、去发展,明确基本布局和发展重点,从不同层面做出科学的有宏观指导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一是从布局上规划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聚区,有利于发挥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搭建产业发展的资源平台,充分利用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形成产业的规模效应。
二是从空间上将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相结合,使产业形象与城市形象互相烘托,产生系统效应。
三是从发展前景上注重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注意营造软环境。积极研究加入WTO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应对措施,做好奥运会场馆的赛后利用,提出总体发展思路,开辟更为广阔
和崭新的空间。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运营机制
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文化创意产业的自身运行规律和市场规则去设计文化创意产业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减少主观性和行政性。
一要通过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的转变,进一步理顺行政主管部门与文化事业单位的管理关系,推动文化单位向现代企业转变,推进文化事业型体制向产业型体制的根本转变。
二要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各种经济形式、多种所有制参与文化中介市场,通过竞争提高文化市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采取市场选择、政府推动的办法,彻底打破地域分割、条块分割和行业壁垒,建立统一的资源配置机制。
(三)抓准财政资金资助重点,带动产业链发展,鼓励创业
一是理清资助思路,选好重点资助项目。按照WT0规则的要求,在保证政府资金公平性和普惠性原则的前提条件下,探索实行有区别的财政投入政策,既向具有导向意义的、产业化前景好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倾斜,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同时又注重搭建产业发展的公共平台,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
二是创新资助方式,完善细化各种资助手段。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多种调控方式和财政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抵押担保、后期奖励等多种具体扶持方式,有针对性、创新性的、切实的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各项优惠政策。
三是规范资金管理。启动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将事业发展规划与预算管理相衔接,实现项目滚动管理。筹建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完善项目的论证评审。对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条款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完善项目申报评审流程。
四是完善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和指标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放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效应。
(四)打破所有制限制,形成文化产业发展多元化投资格局
文化创意产业要实现真正的产业化发展,仅仅依靠财政投入远远不够,要充分鼓励和调动各种社会资金和各方积极力量,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体制办文化产业的新格局。通过制定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鼓励和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产业,真正实现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
(五)整合优质资源,集中力量打造知名品牌
通过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以及文化产业自身的兼并和重组、资本运作等方法,整合优质资源,组建一批跨地区的、一业为主,兼营相关产业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培育拥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文化创意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北京特色的文化精品和知名品牌,在全市范围内既能有利于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又能借助这些无形的“城市名片”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供稿单位:北京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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