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衣着整洁,态度和谐,平易近人。
二、详细询问宠物病情包括:品种、年龄、免疫情况、发病时间、症状、用药情况等。
三、认真仔细检查宠物病情,并如实将病情告诉畜生主,不能夸大和欺骗畜主。
四、记录期间必须随时巡视就诊宠物,必须严格观察宠物药量和正常反应,及时做记录或解释工作。
五、若遇上宠物病情危重或疑难杂症及时组织医生会诊。
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洁,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二、诊疗室应布局合理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 三、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戴口罩、手套。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四、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各种器械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分类处理(焚烧、消毒灭菌)。进行治疗时,必须先洗手或手消毒.结束操作后也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诊室内无气味,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定期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用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废物、损伤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物混放,用后必须妥当安全地置入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污水、排泄物应当按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生物制品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建立入库出库登记簿,详细记载品名、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失效期。 二、生物制品的贮存、运输和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实行严格的冷链运转。
三、采购、供应和使用的生物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采购、供应和使用过期、失效、破损、变质的生物制品。 四、生物制品的供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标准。 五、及时掌握各种生物制品的使用情况,做好统一调配处理工作,严防积压浪费。 六、做好生物制品的温度监测登记簿,对生物的贮存和运输温度每日要进行记录.
七、生物制品的贮存应按品名、批号、分类整齐堆放;生物制品应遵循“先近期后远期、先入库后出库”的原则发放;对过期失效或破损的生物制品要及时清除,并妥善处理。
化验检验管理制度
一、做好滴定液、精密仪器、计量器具、毒品及危险品的使用管理。
1、滴定液需有专人标定与复标。滴定液一般三个月标定一次。
2、检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定期校正,精密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设立台账。
3、检验室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需造册登记,报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算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未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严格毒品使用管理,建立毒品使用登记制度.
二、检验室化验、检测工作流程:
1、抽取样品→填写样品登记本→填写样品检验卡→分发样品给化验员,按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填写化验原始记录→逐项签定检验卡,并提出初步意见的结论→指定化验员复核,如遇结果不合格样品还需进行复验→检验室主任审定下结论→出具检验报告书。
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消耗,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
二、验收购时、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生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拱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根据有关规定、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
公示制度
一、宠物诊所收费公示制度是宠物诊所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
二、宠物诊所要在店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顾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让顾客了解诊所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三、在宠物诊所内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制作材料、规定、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遇有损坏和字迹不清的,诊所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四、宠物诊所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宠物所在地的省级或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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