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观音山旅游区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观音山内
工程内容:道路、挡土墙、护坡、砌体等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发包方总工程造价,约壹点贰亿万元(1.2亿元)总长 12公里、宽8米、垫层10公分、混凝土20公分,具体按图纸施工。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按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按照单项工程项目双方约定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10 天(具体按照单项工程双方协订)。 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五、 合同价款:按各单项工程按实结算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由甲方提供6套) 6、 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 甲方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及临建设施(含工棚)。如由乙方搭建,费用由甲方负责另行支付。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内部分包施工协议书
页脚内容 电炉烟气管道内衬浇注料浇筑工艺 七、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办法:按广东省(2013年)道路工程最新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地区类别取上限,总造价下浮5%计算;工程量按双方确定的签证清单计算。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调差按工程项目施工季度执行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发布适时最新信息价计算。其余合同条款按照甲方与业主的施工总合同同步执行。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80万元人民币。双方签定合同当天内交付 10万元,收到进场通知书开工7天内交付剩余的70万元。所付履约保证金不产生任何利息。完成本合同项目两公里路基,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20万元,按每两公里路基节点进度分四次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双方责权:
甲方:1、负责提供6套图纸,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2、负责施工资料的整理,材料送检、报验及施工工程范围内的协调工作。3、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应派驻道路工程师及其有关本工程的所需各种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检查及督促。4、在施工过程中应与业主、监理单位、质检等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业务协作关系。5、如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到位,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的滞留等均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乙方:1、对本工程的施工须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严格依照设计图纸、变更通知,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操作流程进行施工。3、听从业主及监理、施工单位的指挥。否则,引起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4、按建设部门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施工人员购买不定名的人身意外险,降低万一发事故时的赔付风险,出现重大伤亡故事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赔付金额。5、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组织各班组人员施工,如因乙方没有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的原因而造成停工、窝工的,根据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七天内(含七天)没有进场,所签合同自然失效,乙方所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代表签名盖公章(或按指摸)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页脚内容 电炉烟气管道内衬浇注料浇筑工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阅时间:2016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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