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车场管理规定
一、地下车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东车场每晚7:00至早7:00对进入大厦车辆进行登记。
二、地下车库保安人员负责车辆的引导、停放、疏散、提示。
三、地下停车场配有灭火器材,所有人员不得私自改动放置地点,以确保地下车场安全。
四、地上停车场是免费停车场,分东区、西区。西区对号进入应有记录。地上停车场保安员如发现停车有不符合车场提示牌要求的可提醒客户。
五、东区对进入的车辆由保安员进行疏导停放。
六、车场如发生一般车辆的刮、蹭事故,应滞留肇事车辆,等车主来后协商自行解决处理,不要影响交通。
七、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视情况通知交管部门,提示其他车辆绕行,如有伤员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不要自行采取抢救措施。
八、注意保护现场,发现汽油、机油泄漏及时采取措施,并于现场禁止烟火。清楚记录车辆资料,司机情况。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清理现场。
九、如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应做好详细记录,请肇事司机签字确认,同时通知相关部
门进行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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