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高速公路九合同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编 制:陈帅
审 核:冀彦海
审 批:张庆柱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沿海高速公路项目部
二○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安全方针与目标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
1、无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爆炸、火灾和重大机械责任事故。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沿海高速公路九合同项目部安全管理采用二级管理模式,项目经理部设置工程技术科、安全质量科、物资设备科、计划财务科、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等管理职能部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主要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沿海高速公路筹建处和总监办等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标准;审定安全制度、规定,决策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施工安全过程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详见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庆柱
副组长:贾汝成、冀彦海 杜光升
组 员:姜玉春、屈重庆、刘相青、陈帅、赵景旺
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
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部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情况。
(2).审定并颁布实施项目部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5).按有关规定,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6).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4、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科,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管段工程建设期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工作,在开工前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5、项目部其他职能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6、项目部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6.1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批示和决定。 (2)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班组长在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
指挥。
(3)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在组织基础上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经公司批准,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 (9)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向工长或组长交待。 (10)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11)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2)认真执行本企业的领导和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对本项目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1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14)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钢管架、工具夹、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以及生活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15)按时提出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16)制定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经安全科审查,提出意见,企业主管领导或安委会批准后负责执行。
(17)经常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项目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18)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并协助企业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19)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20)定期向安全第一责任人填报季度表。 6.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助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间接领导责任。
(2)参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自身特点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并制定本项目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协助经理、并监督项目上各级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汇报项目、督促解决。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实施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协助经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解决。
(6)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做好抢救工作并保护好现场,且要及时上报,同时,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避免重复事 6.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控制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6.4安全员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督促项目财务提足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3)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领导处理。
(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5)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应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8)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
(9)在管理安全生产时,所遵照的执法依据核心是“一标准四规范”和公司颁布的本工程安全生产规定,所谓“一标准四规范”是指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JGJ76-91《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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