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目标:
(一)不发生交通、火灾、触电、机械、设备、坍塌等各 类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绝人员伤亡。
(二)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不发生对本单位形象和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实现安全生产责任 书签订率 100%。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对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 育培训率达到 10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实现隐患 排查及时整改率 95%以上。
(七)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 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在规定期 限内结案,结案率达 100%。
(八)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九)争创国家级“大禹奖”。 二、考核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
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 等。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 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 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考核对象
公司对项目经理进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项目内部对管理 人员、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责任目标考核,项目经理、安全员 由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考 核。
四、考核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721-20XX、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手 册、程序文件、三级文件等有关规定
五、考核内容 ?
1、 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对施工安全 管理工作的胜任能力。
2、 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落实能力, 主要考查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
3、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 否具有较敏锐的判断能力,是否能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 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4、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业务素质和安全 生产责任制在项目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情况。
5、具体内容参见《施工安全文明责任目标考核簿》。 奖罚办法:考核结果 85 分以上为优良, 70 分以上为合 格,不满 70 分为不合格。若其中一项不得分,考核汇总也不分不大于该项标准分。每月考核结果优良 者,奖励不奖不罚,不合格者罚款 50 元。
合格。每项最多扣减 50元,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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