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办学宗旨,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性作用,确保学校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科研室特制定本制度。
1.科研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管理机构,业务上受学校主抓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
2.学校科研室要遵循“立足教学,服务教育”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3.建立科研组织机构,明确科研工作职责。科研领导及骨干当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各级各类科研活动。逐步在教职员中树立“科研成就名师;科研铸就名校”的理念。让“讲学习,做学问,比境界”的风气逐渐形成校园主流。
4.选拔具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研组长,作为科研骨干以配合学校的科研工作。
5.加强科研课题管理工作,做到“六认真”:认真选择申报科研课题课题;认真制定科研计划;认真收集资料;认真进行实验和论证;认真撰写教育教学报告或论文;认真推广科研成果。坚持“三个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科教结合的原则;超前性与导向性的原则。 6.强化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1)按学科成立课题组,由教研组长担任课题组负责人。该组教师为课题组成员。认真开展科研活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记载、有总结。
(2)各课题组每周开展一次科研活动,由课题组长确定中心发言人,制定内容,并作科研记录,学期末上交阶段性总结。
7、课题结题时,科研室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结题申请报告,备齐鉴定材料,申请结题。
8、课题研究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 9、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科研考核工作
(1)课题负责人(教研组长)按计划周密组织每次科研活动;课题组成员尽职尽责主动配合其各项工作。
(2)科研主任负责向上级推荐科研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学习 (3)教师在研究中获得的科研成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并在评优选模和评职晋级等方面适当加分。
(4)对课题研究中,无故不参加活动或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成员,予以批评、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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