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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管理职责

2020-05-09 来源:钮旅网


办公室管理办法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此管理办法。

二、考勤

为保证劳动纪律,严格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做好考勤工作,健全考勤制度。

1、办公室专人负责项目的考勤工作,每天按时进行考勤登记,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项目部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项目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外出或因公出差、学习,必须按级请假,一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一日以上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返岗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办理不全而擅自离岗的,按事假考勤。

3、项目工作人员请病假,根据病情和医院诊断证明报项目经理审批,办公室备案。

4、职工休假,正式工每人每年40天(含路途),往返交通费用以太原为标准核定2次包干发放。临时工每人每年20天(含路途),往返交通费用以400元为标准一次性包干核发,不再列销其他各项费用。个人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和项目领导批准。原则上一年内可最多分两次安排或集中使用。在规定时限内休假者,各项工资奖金照发;超过上述时限者,按事假处理.

5、出差、开会或参加培训、学习时,以会议通知、培训通知作为请假依据,前后可共

延伸5天一同作为会议或学习期间的考勤日期,享受会议或学习期间的各项待遇,超期视作事假.

三、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办公会,由各部(室)负责人总结汇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月工作打算.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总结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3、召开各种会议,相关业务部门和参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准备、准时到会。

4、每周日晚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5、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工作会议。

四、学习制度

1、项目政治学习,办公室每月安排一次学习配档,各部(室)必须按计划安排进行。

2、各部(室)的业务学习,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并做好学习记录。项目鼓励个人自学,并适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请示汇报制度

1、项目实行层次管理,按序请示汇报制度。流程: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项目经理。

2、同事之间、部门之间应团结协作、互相通气,(涉及安全工作除外)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应对口请示汇报,不得多头请示汇报,谁签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

3、领导下达任务和安排工作一般情况下亦逐级下达,特殊情况直接下达时,接受人应逐级汇报.牵涉多个部门的工作应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布置、分工、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并指定专人反馈.

六、接待管理

1、对业主、上级来人,应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按工作隶属关系分别由各部(室)负责接待,执行标准请示项目经理决定。在内部食堂办理招待应事先通知办公室,需在外部招待时,各部(室)应先请示,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办理。原则上应尽量安排在内部招待。

2、来人需接、送站或住宿的,接待部室应将人数、天数、住宿要求等事先通知办公室,以便妥善安排。

七、收发文及印章管理

(一)文档管理

1、 上级部门、外部单位邮寄或传真的书面来文,由办公室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和承办要求,由办公室分转相应各部(室)签收。各部(室)负责办理该文件呈(传)阅手续,并在承

办结束后保存该文件。

2、 经由集团公司网上办公系统或其他渠道收到的上级部门、外部单位的电子版文件(含电子邮件)一般由相应部室专人上网查阅、下载并办理有关呈(传)阅手续,并负责存档.

3、 对外发文由相关各部(室)自行起草、核稿。完成领导签批发文手续后交办公室统一打印正式文件和发文手续.文号由办公室编发.发文签批手续由发文部门留档。

八、环境卫生

项目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工作、生活区内环境卫生,不得乱堆乱倒废弃物,污染环境。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寝室和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在公共活动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乱丢烟头,乱放杂物。洗脸间和厕所内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

项目工作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按有关规定使用办公设备,遇有卡纸、缺纸、缺粉等情况可通知办公室及时处理.

项目部办公区、宿舍区及工人宿舍区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GB/T19001、GB/T24001、和GB/T28001管理体系标准,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及苏州市、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质量目标

第一条 质量目标

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检查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尽力减少一般质量事故;确保优质工程,争创苏州市及江苏省优质结构奖.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

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现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质量管理有关办法、制度及工程创优规划;对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处理。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下属各分包单位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上级有关处理意见组织实施。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质量监察机构为安质部,配质检工程师1名,配专职质检员2名,各分包单位设专(兼)职质检员。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在本单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程质量的监察(检查)工作.

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 质量学习教育制度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应根据工程实际和业主有关质量管理的办法与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和相关质量文件。

第六条 工程质量档案制度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与质检工程师、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技术主管与质检员造册登记,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七条 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所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定位测量、技术交底、机具材料准备、施工方案制定、明确施工队伍及施工与技术负责人、劳力安排、三通一平等各项施工准备,并填写开工报告,经检查核实满足条件同意开工后,方可组织施工,消除因准备不充分而产生的质量问题.

第八条 创优质样板工程制度

本标段的地下连续墙中、内部结构砼及防水工程等施工由各参建单位选择合适工点,按质量控制标准、创优规划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要求率先树样板,获取经验后,再全面推广施工,统一标准,以点带面,开工必优,全面创优。

第九条 质量内控标准制度

质量管理的重点在施工过程控制,本项目工程质量全面推行内控标准(详见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内控标准细则),注重工艺质量和工序质量控制,努力采用各种先进工艺、新材料、

新成果和新技术,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施工成品质量内外一致,主体与附属质量并重.

第十条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经现场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不准覆盖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十一条 关键工序质量共同检查制度

SMW桩的定位、导墙定位、地下连续墙成槽、钢筋笼的制做安装、基坑支撑预应力施加、车站结构模板、脚手架搭设、盾构管片拼装、联络通道开挖、防水等关键工序,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管理部质检员共同检查签认。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情况通报。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安质部每月20日前,填报当月、季、年度“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报送监理、业主和集团公司。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评定制度

⑴安质部按照《验标》要求,列出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明细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签.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由项目质检工程师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核定。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将不定期地对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分部工程的实物、资料进行检查复核.

⑵单位工程竣工后,现场施工队首先自检,评定质量等级,自检合格或整改处理达到要求后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由质检工程师复核,然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对现场实物和内业资料进行复查,并核定质量等级,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第十五条 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岗位津贴制。

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质检员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岗位津贴的规定实现岗位津贴,并随当月工资下发到人。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 优质工程奖励基金

项目经理部收取对各分包单位施工承包合同总额的0.5%作为项目经理部优质工程奖励基金(金额纳入合同)。

第十七条 单位工程优质奖

⑴获得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质量季度流动红旗评比优胜的单位,项目经理部视工程类别、规模按2000~10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⑵获得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一次性奖励5万元。

⑶获得苏州市市政工程金奖、优质结构奖的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十八条 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

在苏州市质监站、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及本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中成绩突出的部门,项目经理部将通报表扬,并发放奖金2000~10000元;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项目经理部每半年评比一次,先进部门奖5000~20000元,先进个人奖1000~2000元。

第十九条 QC成果奖

凡在本项目管段内完成的QC小组活动成果获局级以上优秀QC小组者,项目经理部每项给予1000元奖励。获国家级优秀QC小组者,项目经理部每项给予特别奖2000元。

第二十条 奖金发放

⑴获得单位工程优质奖的工地,其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的奖金各占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余额应视贡献大小奖励有关人员。

⑵项目经理部对各单位发放的奖金,将通过计价在优质工程奖励基金中拨付。

第二十一条 工程质量处罚

⑴在项目经理部、业主、监理日常检查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将对主要负责人罚款500~2000元,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⑵在苏州市质监站、业主等上级单位组织的较大规模质量检查评比中,存在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将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并对相关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

⑶对蓄意降低技术标准,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的工点,项目经理部将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10000元并对该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或辞退。

⑷施工过程对违规操作,不按方案施工,不服从管理,两次书面警告不改正的分包单位,现场技术人员有权对分包队伍进行1000~5000元罚款.

⑸质检员违反工作程序致使隐蔽工程检查不能一次性通过,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的,将扣发其当月质量管理岗位津贴.

⑹凡存在质量隐患、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不予验工计价和拨款。因质量问题返工的单位工程,不参加优质工程评选。返工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仅按合同单价的90%计价。

第二十二条 处罚金管理

⑴所有罚款均在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中注明,项目经理部财务部以“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通知书”和验工计价表为准,在季度计价拨款中扣除,列入优质工程奖励基金。

⑵财务按照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中明确的罚款金额,在被罚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将有罚款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送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

⑶返工合格工程计价扣留的10%列入项目经理部优质工程奖励基金.

第五章 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与权限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职责

⑴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实现质量目标负全面领导责任。

⑵负责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和组织实施。

⑶定期组织验工计价,奖优罚劣,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⑷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分析总结工程质量情况,解决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验证实施效果。

⑸按规定要求,向公司报告本项目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⑴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实现质量目标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负责组织编写本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评比,负责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编写。

⑷负责变更设计项目的方案研究、协调与落实.

⑸负责内外质量体系审核中不合格报告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质检工程师、施工员和质检员的职责与权限

⑴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①负责对工程质量、计量测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负责工程关键工序质量监控。

③负责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并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已完工程质量,集中验工计价签证,并对已签证的工程质量负责。

④对违反规定、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和“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通知单\"(见附件)。

⑤负责一般变更设计项目的协调、检查,确保技术标准。

⑥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月、年质量报表及总结报告,监督、检查工程例会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⑵分包单位质检员职责与权限

①负责现场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

②负责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督.

③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签字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审查已完工程质量,负责验工计价签证,并对已签证的工程质量负责。

④对违反规定、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和“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通知单”.每次罚款额度2000~10000元.

⑤负责本项目的质量情况统计,并按时向项目经理部上报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和质量事故报告。

⑥负责组织和指导QC小组活动,组织成果编写。

⑦负责编制和上报本公司月、年质量报表,落实、检查工程例会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

(3)项目经理部施工员职责与权限

① 认真执行各项技术管理规定的现行标准、技术规程和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② 参与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质量进度等措施的

讨论,严格按项目管理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③ 参与施工图纸会审,熟悉工程情况、设计意图,解决图纸矛盾,做好记录。

④负责本工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的自检,填写复核单,报技术员核定签证。

⑤负责设计变更单的执行。做好图纸的修改变更标识,确保图纸的及时有效性.

⑥负责特殊过程的控制,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⑦负责已完成的工程部位、工序或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协调各分包间的成品保护责任.

⑧参与质量问题的调查、整改和纠正措施的实施与验证.

⑨积极参与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广,提出合理化建议,增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施工队质检员职责与权限

①负责现场质量检查、指导和旁站监督,填写有关质量记录并及时完备签字手续。

②负责落实和反馈各级制定的质量纠正、整改、预防措施。

③负责担负工程每道工序的自检,参加工程质量等级的检验评定和隐蔽工程检查.

④负责填写本单位的质量报表。

⑤对不听劝阻的违规操作、偷工减料行为,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领导反映,有权越级反映质量情况。

(5)资料员的职责

①参加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审查和技术交底。

②及时收集、编制各类技术资料,收集保存单位企业管理、生产计划等有价值的文件、图纸、资料等材料。

③制的资料应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图样清晰、资料归档时要认真审阅检查,是否遗漏残缺,如有差错,须纠正补齐.

④工程竣工后,应将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装订成册.

⑤切实做好资料保管工作,要做到分门别类归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质量部门和质监人员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I-TS-11标段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苏州轨道交通项目施工的安全工作以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建设部和苏州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服从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确保施工安全作为企业施工生产永恒的主题,自觉做到“三个不变”,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I—TS-11标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 安 全 目 标

第四条 安全目标:年负伤事故率低于1‰.杜绝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管线损坏事故;无等级社会治安案件;无业主、相关单位及周边地区居民重大投诉事件;创省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创市级文明工地。

第三章 安全组织和机构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由主管安全的安全总监任组长、各单位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监督组;分包单位(施工队)成立以项目负责人(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各分包单位分别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施工队配专职安全员一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确定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对安全负第一位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领导责任、施工队长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第八条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项目部经理与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与施工队长,施工队长与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明确奖惩条款和规定。年底考核,奖惩兑现。

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专业技术安全培训。各级专(兼)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和起重机司机)必须由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挂牌上岗。根据苏州市的有关规定,安全员和电工须持证上岗。

第十条 全员安全技术教育。开工前,施工各单位必须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常识的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程、区间隧道盾构施工安全规则、深基坑施工作业规程等。通过培训使每个参加施工作业人员熟知深基坑、隧道盾构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作业常识,坚持标准化作业,自觉遵章守纪,确保安全作业。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工序的转换、环境的变化等特点,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全员安全技术学习、教育培训、考核登记制度。全员技术安全培训、考核的详细记录由分包单位收集整理,报送项目安质部统一建立台帐。

第六章 现场安全控制

第十三条 每个施工工点必须建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施工队领导、班组长、专职安全员进入现场和工作岗位,必须挂牌上岗。

第十五条 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每项工程开工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摸底,核对工程数量,了解地质情况,弄清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与工序,制订出相应的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纳入施工方案。

第十六条 严格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经批准后,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综合交底,分包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施工队负责人要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

底,交待有关安全知识、规定,进行专业安全教育,然后方准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均应由被交底人签字。

第十七条 严格标准化管理.机械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深基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苏州市基坑工程施工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参加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行为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杜绝各类违章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 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⑴各单位要认真传达贯彻苏州市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规范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职工对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认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态势。

⑵施工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实际制订出安全标准工地的具体标准和实现标准的管理措施及技术安全措施.在此基础上,真抓实干,做到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作业有标准,检查有办法,真抓严管有力度。

⑶现场要张挂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宣传标语,各种安全防护的警示牌、标志、标牌齐全,工人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坚持标准化作业.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广泛的安全检查活动。在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的同时,作业班组要实行日检制,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项目部由主管安全的安全总监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各

施工单位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列表登记,通知受检单位,责令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章违纪与事故苗头,检查人员应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 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准备情况的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 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任劳任怨,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大胆管理,每天坚持跟班到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八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使用的外部劳务,必须符合苏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认真执行建设部关于施工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规定,做到所有工程一律不违规.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纳入企业管理范围之内,与正式职工同学习、

同管理、同考核,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并做到六个一样,即:安全知识一样教育,安全技术措施一样交底,安全活动一样参加,安全生产一样奖罚,安全总结一样表彰,劳动保护一样关心.

第九章 安全奖惩

第二十五条 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经理部将对各分包单位施工承办合同总额的1%预留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连同罚款余额作为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每季度将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将进行通报表彰,并视工程类别、规模按1000~3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同时,项目部每半年将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发给奖金500~1000元/人。

第二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考核达标的单位,工程完工后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中发生责任职工死亡、重伤事故的单位,除按集团公司、轨道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事故经济赔偿及行政处罚外,并处扣罚责任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十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的处理规定》和建设部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进行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做到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有关人员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第二十九条 发生职工重伤或死亡事故时,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轨道公司,同时报当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行业安监部门,并在4~6小时内,按《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的内容,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分包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部门和安监人员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苏州轨道交通I—TS—11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工作,有效运行ISO9002质量体系,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期,现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国家有关规范与验标、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项管部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施工技术与科技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苏州轨道交通I—TS—11标段项目经理部及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全过程。

施工技术调查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内容:

工程条件:施工场地的地理、地质条件;水文和水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主要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形式、桩基的深度、类型及尺寸等。

材料资源:建筑主要材料的产地、质量、运距、价格及供应方式以及周边可利用资源。

周围管线及建筑的保护:调查征地界内地面附着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文物古迹等的建筑结构、产权单位。

社情民俗:了解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地方疫情、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

临时设施:根据施工场地情况,提出临时设施的设置、安排意见.

二、现场调查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整理调查资料,根据合同对工期、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和投标承诺,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现场调查情况;二是下一步施工组织安排意见.

交接桩复测

由工程部负责与业主联系,组织测量控制点的交接桩工作。项目部提前做好测量仪器的校验鉴定工作,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复测.复测完毕后形成交接桩记录表、复测成果等,由工程部汇总复测成果资料后向监理单位及测监中心报检,报验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并下发各施工队。

设计文件审查

一、 审查组织:当接到设计施工图纸后,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全面理解掌握设计图纸。

审查主要内容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

2、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能否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3、设计有无特殊材料和设备(包括新材料、新设备)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来源能否满足需要;

4、工程结构物设计是否满足现场需要和功能需要,各结构物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5、根据施工图提供的顺序核对有关图纸的接口与衔接。

6、核对设计图中的差、错、漏、碰。

二、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如下记录:

1、设计文件收发登记表;

2、工程所需的标准图、定型图、通用图一览表(注明图名、图号、编制单位等);

3、计算并汇总工程数量,形成工程数量与设计数量对比表;

4、计算并汇总工程所需的材料数量表;

5、汇总审查中发现设计存在的问题和不清楚问题,及时与设计联系解决.

形成记录: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一、编制原则:以实现合同要求、投标承诺为目标,施组编制切实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技术可行、方案预控、经济合理.

二、分类、编制、分工及报批程序

1、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项目经理提出对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的总体安排思路和编制要求,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等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参加编制。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上报监理和业主,同时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由工程部、分包单位根据工程总体施组要求进行编制,经工程部或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项目部有关部门会审、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监理工程师。对于高新工程项目,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共同研究确定,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

深基坑施工方案除按上述要求执行外,必须于开工14天前,经两次专家评审报监理及轨道公司审查批准。

3、对于重大的施工方案要经项目领导及有关人员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确定.

三、编制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根据工程特点和业主、监理的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

2、组织管理机构;

3、施工总体部署;

4、施工总平面布置;

5、施工总进度计划(附网络图);

6、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8、临时设施及供水供电计划;

9、劳动力安排计划;

10、工程测量、测量和监测;

11、安全、质量、进度、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2、应急预案.

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部将在工程开工前14天内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形成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施工技术责任制

一、技术责任制。建立技术责任制,把施工生产的技术工作纳入集中统一的轨道,保证各岗位都有技术人员负责,防止和杜绝施工中出现责任不清或无人负责的现象,使每个技术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事,有职有权有责,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各级技术人员职责:

总工程师对本标段施工技术工作负全责。

工程部对设计图的审核、控制桩的复测、结构测量放样复核、施工方案的制定与编写、施工方案的落实、施工工序组织、变更设计的申请、变更资料的收集、组织科技攻关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检查、落实负责。

技术员对测量放样、结构外形尺寸、工序实施、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资料的记录填写和归档负责。

建立技术责任制,使各级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职权,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求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努力学习技术理论,深入实际,总结经验,善于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把技术工作做好。

技术交底制度

一、交底形式和内容

1、质监站、业主、设计、勘察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质监站、业主、设计、勘察及监理单位的技术交底,熟悉苏州市市政工程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熟悉苏州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程序、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具体要求及质量标准。对下发的交底文件或会议纪要,要妥善保存备查。

2、施工单位内部技术交底:

在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通过技术交底会向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政治意义、工期要求、施工组织安排、设计标准、施

工方法及注意事项、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质量标准、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等。

对复杂技术及高、难、新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还应请有关设计专业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3、项目工程部及分包单位结合工程任务和进展,由技术人员分级分阶段编制技术交底书,向工班进行交底,必要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交底内容一般应包括:施工图纸要求,质量标准要求、有关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分部、分项工序之间的配合以及施工工艺,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对结构复杂的项目,应分期分部位以大样图进行书面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书”一份发至工班作为施工依据,一份留存备查.

现场班组长向工人交底,主要包括操作规程、质量要求、各相关工序间的配合、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应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工人,签字手续完备.

二、交底要求

每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进行交底,否则不准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包含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交底无论是用书面文字或图表形式,均应建立技术交底复核制度,各级签字手续完备。

形成记录:技术交底书。

工程开工报告

一、开工条件

1、施工设计文件经审查无误,且能满足开工需要,并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复测已经完成,各类桩橛埋设齐全正确无误;

3、材料、机具、设备、劳力等已经进场,且能满足开工需要;

4、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用水、电、道路、临时房屋及临时设施、用地拆迁等满足开工需要;

5、现场材料、半成品经试验检验合格,配合比已经选定;

6、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报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已有措施和对策。

二、报批手续

在达到开工条件后,按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序和格式,由各工程填写开工报告,经工程部审核后报监理审批.开工报告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

形成记录:工程开工报告.

变更设计制度

一、变更设计的原则

变更设计应遵循“技术上可靠,施工中可行,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以及“先申请、

后变更,先批准、后施工”的原则。在设计文件审查、现场核对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上的差、错、漏、碰,与实际不符或与合同不符等问题或有优化、改进的合理化建议时,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合同约定主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取得联系,进行变更。

二、变更设计的程序、组织和管理

若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工程部及分包单位到现场共同确认。凡需变更,由工程部填写工程洽商单并提供相关资料,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核签字,项目经理部按合同约定邀请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办理各方签字手续。

工程部做好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和归档。据此修改施工图,纳入竣工资料。

产生记录:工程洽商单、四方会议纪要、变更审批单和变更设计汇总表。

工程调度制度

一、调度人员配置:项目经理部设调度人员1名二、报告制度

对外报告:应根据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规定的上报内容、格式等要求,每周一做好资料上报。

向集团公司报告

1、工程月报制度:每月的20日前为各单位工程月报时间,报告内容如下:

(1)全月施工情况分析的综合文字说明,如:完成投资、实物工程量情况;项目开、竣工

情况;阶段性成果事件;质量评价情况;施工组织、管理措施情况;创优、增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受上级表扬和批评情况。

(2)工程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表。

2、工程季报制度:每季月末的20日前为季报时间。除进行月报外,还要呈报《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及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车辆动态表。

3、工程年报制度:于翌年元月10日前呈报年度工程项目台账,逐年完成实物工程量台账和年度施工情况总结。

形成记录:调度报表、在建工程项目台帐、年度施工情况总结.

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工作是保证施工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施工的依据.根据本标段工程、地形特点,各单位必须强化施工测量管理,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进行交接桩复测和竣工测量,施工过程测量。建立和执行测量管理制度(即桩橛交接桩制、桩橛复测制、资料复核制、测量仪器管理制、测工的培训教育制)。

二、各分包单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点位进行施工放样,工程部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复测和放样,并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审批。

三、对于比较重要的控制点应经监理及测监中心复核后方可用于施工,如车站控制点等。

四、测量队(班)必须有技术干部专职负责,测工素质要满足测量工作的需要,并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提高整体测量水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外业测设、内业资料及测量仪器管理等工作。

五、项目部(施工队)领导要重视测量工作,测量人员要配足,测量仪器的配备要满足施工要求,同时对测量人员生活方面给予保证。

六、严格实行桩橛交接制,桩橛复测制、换手复测制、资料复核制、测量仪器管理制、测工的培训教育制。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要求定期送检。测量工作务必作到及时、准确.

七、形成记录:日常检查记录、测量放样技术交底书.

八、测量工作是一项既艰苦又必须认真细致的工作,要求整体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一人出错将影响整个测量成果的精度,且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对施工单位来说,测量一旦出错就意味着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一个单位的信誉。因此,对测量人员必须要求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相互协作的精神,认真细致精益求精的精神。要求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开阔创新,圆满完成本标段测量任务,对本标段测量工作及技术革新做出贡献的人员实施奖励,贯通满足相关验标要求者应给与奖励,否则将对各级测量人员进行分级别处罚。

工程例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控制投资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人员

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物资部、工程部、试验室、安质部、计财部。

各施工工班负责人、班长、值班人员、施工安全员、质检员、防护员等。

二、工程例会时间安排

项目部工程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的25号下午4:00开始。工程部每周日晚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总结上周工作以及安排下周工作,其他的工程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定制时间.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四、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并分析,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2、汇报下一阶段工程计划情况和工作分析。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4、对所存在的问题研究决定的解决的办法,或提出合理化可执行的建议.

六、工程例会参会各个单位的汇报内容形成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

七、工程例会应及时的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八、例会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九、每次例会后,工程部人员负责将会议纪要向局、科领导传送,同时向领导汇报工程的现场情况.工程日志制度

一、填写方法

按填写人负责的单位(分单位)工程填写。

二、填写内容

1、开竣工日期,施工勘测资料,工程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指示;

2、气候情况;

3、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机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4、每日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及其质量情况;

5、每日主要使用材料规格、数量及其工地试验结果;

6、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如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方法,施工与设计不符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指令及其解决办法和处理措施等。

三、填写要求

1、工程日志是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必备资料之一,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按上述内容详细填写;

2、填写内容要准确、及时、完整,必要的图表应绘在日志上或用计算纸上绘好后贴在日志上;

3、工程日志不得作其它笔记、记录使用。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资源配置

项目工程部应配备必要的文件柜、资料盒(夹),配专职资料管理员,其主要职责:负责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收发、编号、登记、借阅、贮存和保管;及时做好技术资料的补充、修改、替代和废止,确保使用有效版本。

二、技术资料分类

一是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规范和规程;二是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采用的标准图和通用图;三是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书、施工记录;四是外来文件(含上级来文);五是施工承包合同(含合同修订文件);六是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施工原始记录等。

三、文件资料管理

资料员按文件类别分别装盒(夹)保存,盒外有标注标签,盒内有文件目录清单.文件资料借阅时,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文件资料隔月进行整理、装订、封存。工程竣工验交后,属竣工资料范围的文件,随竣工资料一同交业主和集团公司档案馆。

四、形成记录

文件资料收发登记,资料保管登记、使用情况,各种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表格.

施工技术总结制度

一、分类及分工

1、工程综合总结.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编写,应在工程竣工,未正式验交前完成.

2、单项工程总结.单项工程都应编写工程总结。由总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编

写,且应在工程项目竣工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3、专题技术总结。根据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化施工以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经验,编写专题技术总结。专题技术总结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编写,且应在工程项目竣工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二、总结内容

根据工程特点,自行拟定提纲。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关键技术、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措施、计算统计资料、有关图表、照片、声像资料等。

三、编报要求

1、在工程开工时应首先制定总结编写计划,拟定提纲,责任到人,按期完成。

2、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要充分反映工程特点和技术水平,同时也要如实写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3、主题和重点突出,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内容充实,文字简洁,数据准确,图标清晰。

形成记录:总结编制计划、编写的施工技术总结。

一、竣工文件的归档执行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公司的要求归档。

二、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做好相应施工方案、开工报告、技术交底、各种检查证、质量验评表、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变更设计、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总结(小结)等有关技术资料,建立健全台帐。

三、工程竣工初验前,应按时按质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以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四、用于竣工资料中的所有资料、文件由工程部建立专门的档案盒认真保管,经常按编号自检。各部门建档文件(竣工资料内容)类别及分工如下:

1、投标文件、中标文件、施工合同

2、开、竣工报告

3、施工预算

4、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审批表)及施工组织设计

5、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交底纪要

6、技术交底记录

7、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的往来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

8、监理备忘录、监理整改通知单、竣工资料监理审查意见单

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10、施工大事记(由施工日记汇编而成)

11、施工技术总结

12、单位、部位、工序划分表

1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14、分部、分项质量评定表

15、隐蔽工程验收单

16、测量资料

17、结构及隧道内的裂缝、渗漏水示意图

18、地基加固资料

19、打桩试桩记录

20、材料质保书及试验报告

21、竣工图

22、涉及竣工图修改的所有依据性资料,即“修改依据册”

23、工程照片(二套反映工程现场原地物地貌、施工过程及建成后的建(构)筑物的5寸照片)

24、录象资料(每个单位工程造价满1000万,需提供二套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录象带,时间一般为十分钟)

25、工程初步验收意见单及三表一评

2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及三表一评

27、决算

28、工程保修书

形成记录:施工形成的各种资料,竣工文件.

技术科技创新管理

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方向,以科技合作为手段,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攻关,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活动,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信息系统和激励体制,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重点技术领域跨越式发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七集团有限公司苏州I—TS—1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管理全过程。

一、施工方法的借鉴和应用推广

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技术的应用方法,是衡量单位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工程部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尽快熟悉所建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对相关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流程初步掌握,有针对性地查阅相关资料和规范,积极地将优良的工作渗透到现场施工中。同时对工程施工中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要选题、择点和定人,通过挖掘和总结,编写成工序,对于所编制的工序,施工现场管理

一、施工现场是指施工作业场所,施工现场管理是企业各项基础管理、专业管理在施工现场有机结合的综合体现,是企业形象的直观反映,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也是企业精神文明的窗口。

二、开工前,指定专人进行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各分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三、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修建临时工程做到“四通一平,三到位”(水、电、路、话,四通,“人员、材料、机械车辆\"三到位)。

四、实行挂牌施工,设置醒目的牌标,即责任划分牌、工程概况牌、安全、质量目标牌及各种保证措施.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布置合理,道路平整、畅通、水、电、通信管

线畅通顺直。

六、保持施工环境干净卫生,达到城市环保施工要求。

七、施工按施工组织进行,遇到与设计不符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隐蔽工程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

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物资管理质量,使物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明确项目物资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任务和工作范围,加强物资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物资管理的工作力度,维护物资纪律,增加企业效益,结合项目物资管理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资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利用现代管理的方法进行物资供应市场和工程物资用量预测,通过周密地计划和及时地采购,为施工生产提供物资保障。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控制物资采购成本和消耗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三条 物资管理的范围包括:物资计划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物资价格管理、物资供应管理、仓储管理、现场物资管理、节能降耗、材料核算与成本分析、内业资料管理和物资工作岗位与队伍建设、物资纪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职责范围

第四条 物资设备部是项目的物资管理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物资从计划、采购、供应、仓贮、现场物资管理、材料责任成本核算到调配、回收、处理的实施、控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项目保障部配备2人以上的物资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物资管理工作,业务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物资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度,项目质量计划和业主有关文件。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

2、组织对物资采购渠道进行调查,对供货单位进行评价、选定和上报合格供方的有关资料,按《物资招标采购办法》组织对所需物资进行招标采购和签订购货合同。

3、负责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设置贮存物资的仓库、料棚、料场方案。并做好仓库的“十防 (防火、防洪、防盗、防破坏、防潮、防鼠、防虫、防变质、防机械损伤)工作。

4、负责项目单项工程材料耗用成本的预测和材料消耗成本的控制管理工作。

5、按施工要求和材料申请计划汇总编制和报批采购计划,并组织物资的购进、点收、分配发放、料款结算和核算工作。

6、对仓库物资保管、现场物资使用、养护及回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编制和上报物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8、对队物资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材料员开展物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本着“长计划、短安排、不积压\"的原则负责工程物资的申请、领购、点收和保管发放工作。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用料申请计划,必须依据施工计划、技术交底书及材料消耗定额等资料,本着“四对口”(工程项目、资金、进度、材料品种质量)的原则予以编制上报。 由项目保障部负责采购供应,使用单位需按月提前5日报项目材物资设备部.由业主提供的物资,用料计划需按业主要求编报。

第六条 物资采购计划要依据用料计划及库存情况,本着减少库存,保障供应,防止积压的原则编制。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用料申请计划必须由各施工单位物资管理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或行政主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项目工程部或技术主管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物资部门作为供料依据。采购计划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同时报财务部门作为筹款和监督依据。

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八条 项目物资主管必须在工程开工之初,对本项目所需工程物资的供货渠道新进行

广泛调查。对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要按业主合同要求选择合格供方,对供方的法定手续、材料质量、供货能力及信誉度通过综合评价确定合格供方,并在合格供方内确定招标采购范围.其工程辅助材料要对品种齐全、组货能力强的批发商进行询价比价、询价比质,确定招标采购范围.

第九条 对自购,且金额和数量达到招标采购范围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和辅助材料,在供货渠道较宽和资金支持率达到70%以上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第十条 招标采购可根据材料的品种、数量和市场情况的不同,对品种单一、量大的物资采用合同招标;对品种复杂、用量不定的物资采用定点招标;对价格波动频繁、波动幅度大的物资采用询价意向招标。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严格实行领导签批制度,实行先审批后采购。

第五章 物资价格管理

第十二条 物资价格的控制关键是严格物资采购程序,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阳光采购\"、经济采购。

1、选择科学合理的采购方式。一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实行招标采购;二是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材料,必须进行询质比价议标采购;三是对零星用料或急用物资采取比价定点采购.杜绝物资采购中的随意行为,个人行为和“暗箱”操作行为.

2、建立有效的采购监督机制。项目要建立经理为首,财务、计划、技术、物资人员共同参与的采购监督机构,对供货商的选择,采购价格、货款结算等实行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监督控

制,以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性。

3、物资采购人员要充分了解工程所需物资用途部位。如在采购时对不构成工程主体的材料可利用边角料、回收料等以降低成本。

4、建立物资采购追溯制度.在物资采购中发建立详细的采购档案,坚持采购绩效评价和可追溯制度。在采购档案中应注明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方式、供货厂商、采购价、当期市场单价、采购实施人等情况。坚持谁采购谁负责,严把采购质量关,一旦在使用中和事后监督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六章 供应管理

第十三条 供料控制.根据各分包单位提供并且由项目确认后的材料计划进行总量控制,根据用料单位请领要求开具发料单发料。

第十四条 发料单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经用料单位固定的材料员签字,才能作为结账和核算依据。

第十五条 发料要做到先进先发,验单出库,材料品种规格对口,数量准确,随领随发,不允许有克扣和开空发票的现象出现。

第十六条 由于管理和其他原因造成增加量,用料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根据原因,项目物资部门核实后,报项目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 仓贮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必须以多种形式满足保证入库物资安全的库房设施(包括库房、料架、容器、和消防器材等),配备必要的管理用品和计量用具。

第十八条 项目物资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物资点收制度。采购和点收不得1人兼任。物资入库必须按物资验收的技术标准和方法进行点数、过磅、检尺和质量及技术资料进行认真清点,收到的实物及技术资料均要填写“进货检验记录”,砂、石料还应填写收方单.对验收合格和“待检\"物资要分开存放并标识。需要试验部门检验的物资要填写“材料取样通知单\通知试验部门予以检验。对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材料要开据“物资点验单”点收入库;对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接收和点验。

第十九条 入库物资要文明装卸,平衡运输,防止损坏。

第二十条 物资入库要按品种、规格、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堆码和标识,力求“五五化”摆放,整体布局合理,整齐美观.

1、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贮存,要按规定远离生活区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灭火器、防火沙)和必要的防毒用具。制定和采取严密的防卫措施,防止丢失和被盗,经常检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 室内存放的易潮物资和露天存放的裸露物资要进行苫垫防护,做到通风防潮。必要时还应设置湿度计进行监控和翻晒倒垛。

3、 发放物资要坚持做到先进先出,防止部分物资过期老化和腐烂变质的情况发生.工具备品要实行交旧领新、以旧换新制度。

4、 出、入库物资要认真清点,增减账要及时,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核对账物,编制盘点表,交本单位主管领导掌握.发现变质,损坏的物资,做好记录,分析原因,上报领导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物资贮存量,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工程用量大小而定,原则上不得层层备料,造成积压.

第八章 物资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 现场临时料库、料场,必须达到“水、道”两通,钢筋、砂石料场地面要夯实压平,必要时要进行地面硬化和砌墙挡护,进入现场易遇潮变质的物资要尽量入库,没有入库条件的,必须下垫上盖,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第二十三条 对物资的使用去向,保管员要有记录.

第二十四条 进入作业现场的非“三品\"物资,必须做到随用随领,随拆随码,随完随交,不得出现撒乱、车压、土埋现象.

第二十五条 现场物资要设专人看守,防止丢失。随时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堆放场地要考虑防火、防洪问题,避免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现场剩余材料、材料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回收,将废料入堆,成品料清理入库,多余料要主动向项目主管领导汇报,力求予以调配。做到工完料净,人走场清。

第二十七条 废旧物资处理必须先列出处理清单及谈妥价格,经请示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由财务部门派人一同过磅或点数和收款,其处理款必须入账、并冲减成本。

第二十八条 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包装物和设备修理产生的废油必须统一回收,集中处理,不得随处丢弃和泼洒,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章 节能降耗

第二十九条 苏州地铁项目是集团公司在新领域、新地域施工的重点工程,物资部门一定要在提高整体效益上下功夫,严格控制原材料消耗,限额发料,控制物资消耗总量,做好工程物资的核算核销工作,努力降低材料成本.

第三十条 在保证工程质量、经济合理的前提下,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充分回收利用边角余料和废弃物资,降低材料消耗,提高材料节约率,

第三十一条 苏州地铁物资节约指标为,钢材3%,水泥5%,商品砼2%。

第十章 材料核算与成本分析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必须进行材料数量和消耗成本核算,考核工程材料用量的节超、及材料消耗成本的盈亏。

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必须准确地测定各单项工程及各分包单位的材料用量及金额,建立材料用量及金额台账,根据材料节超,按照合同条款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材料结算.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每月必须通过材料列消除实现单项工程成本核算和总成本考核。材料列销必须依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 按材料计划统计设置单项工程的列销项,非生产用料,通过材料消耗台账实现。

二、 能分清受益对象的材料消耗,直接列入受益对象项下;几个分包单位同时消耗的材料,由几个受益对象分摊;行政用料列项目部。

三、 低值易耗品价值较小的可一次列入受益对象,价值较大的可进行“五五”摊销。

四、 周转材料按使用期、分期摊入受益对象。

第三十五条 项目每月要进行一次材料节超分析,找出材料节超的原因,制定降低消耗的措施,推广节约的经验,努力挖掘内部潜力。

第十一章 统计报表及其他上报资料

第三十六条 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必须按统一目录,统一指标,统一表格和统一的统计方法,全面准确地收集、整理和分析物资经济活动的第一手资料,为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七条 统计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准确反映物资的采、供、消、余全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坚决反对“三分统计,七分估计”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八条 项目物资部每季必须编报“材料消耗及动态表\"汇总表,季末对库存物资进

行一次实地盘点,并编报物资盘点表,作为项目编制物资报表的依据,编报的报表包括:新开工项目开工之初和在建项目年初编报材料单价申报表,物资采购统计表,单项工程材料耗用概率表,各线材料消耗数量及金额一览表和物资盘点表。

第十二章 内业资料管理

第三十九条 物资管理部门必须使用公司物资部门按上级要求的统一格式的账、证、表、卡、单处理日常业务。

第四十条 开据点验单必须设置点验号,开据发料单必须编发料号。点验单和发料号按物资大类:(1)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砂、石料和金属制品;(2)结构件,(3)机械配件,含汽车配件;(4)燃料,包括库存各种油料;(5)其它材料,包括五金、交电、化工(火工品可设单项)、杂品;(6)周转材料;(7)低值易耗品,包括生产用具,管理用品,防护用品等7类编号,各大类在点、发料编号时以年度为时段编连续号.同时点进、报销和发出各类物资的归类均不得混淆。

第四十一条 必须设置明细账和资金账。点、发料时,要根据点、发料单的编号及日期入账。资金账可以用汇总凭证记账,物资点、发料统一使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园珠笔记账,冲账用红色墨水的钢笔或红色油的园珠笔填写。同时,明细账、资金账要进行月、季结和跨年度结转。

第四十二条 各种账、证、表、卡、单的原始记录,必须随时归类整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年末要订本成册,标识保管.

第四十三条 物资明细账、资金账、点发料凭证、报表、招标采购资料、履行完毕的合同,必须保管到工程完工后三年.三年期满,经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同意才能销毁;末履行完的合同须待合同完全履行后才能销毁;其余资料保管到完工后一年,到期自行销毁.

第十三章 物资工作岗位与队伍建设

第四十四条 物资工作岗位是国家计委、建设部、人事部认定的建筑企业关键岗位之一。配备物资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物资专业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物资工作。

第四十五条 物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物资政策、法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材料的市场行情,积极主动地接受业务知识更新,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 物资管理人员必须选用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出任,严禁无证上岗和非专业人员从事物资管理工作,严禁使用道德品质差、而利用各种关系想方设法进入物资管理部门的人。

第四十七条 根据中铁建劳[1996]145号文《总公司施工企业使用外部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物资采购、保管、爆炸物品的保管等重要岗位,不得使用外部劳务”.

第十五章 物资工作纪律

第四十八条 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物资工作纪律:

一、物资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二、物资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三、要保证物资计划的及时性、严肃性和准确性。

四、不准采购、供应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物资。

五、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不准擅自增加流通环节、加大成本支出,要避免采购质次价高物资.

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物资超储积压、过期变质、损失和浪费的现象发生。

七、要严格执行收、发料制度,要账目清楚,账、物相符,不准有账外料。

八、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准以物谋私。

九、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

第四十九条 项目领导和物资人员要大力宣传、•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物资政策、法规、标准,•遵守物资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经常检查纪律执行情况,对违犯物资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I—TS—11标工程施工、管理等活动中的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由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施工承包合同及技术服务类合同,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实行公司领导下的项目管理机制,受公司总经济师及项目部项目经理直接管理,计划部、工程部、财务部、保障部、安质部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分工职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公司负责本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关键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条款的谈判,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项目部计划部负责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手续(合同的传阅、签订、归档、解释、监督履行的管理工作)及非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工程部提供合同中具体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保障部提供材料供应计划、甲供材料价格、及交验货办法。财务提出付款方式方法、质保金扣留办法。安质部提出安全质量要求,及工程验收规定。各部室在合同传阅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认真进行审核,提高合同可操作度。

第五条 公司、项目部领导职责:

(一) 主管领导:

公司总经理

(二) 分管领导:

公司总经济师、项目经理

(三) 职责:

1、 审批合同(包括合同内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

2、 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等。

第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职责:

项目部计划部是项目部施工合同归口管理机构,负有以下职能:

1、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对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对合同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查和确认.审查和确认包括:

(1)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许可证、等级证明、资质证明等。

(2) 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权属证明、技术能力、经济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验资证明、注册会计签署的验资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相关文件。

(3) 对方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 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有瑕疵时,一般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如确需签订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3、 与相关各部门一同参与项目施工合同条款的谈判,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4、 归口管理项目施工合同文本,负责项目施工合同文本的统一送审、编号、分发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5、 建立合同台帐,负责组织进行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和认定,处理合同纠纷、合同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6、 负责招投标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7、 做好归档工作,保管好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8、 负责合同评审工作,堵塞合同漏洞。

第七条 合同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 相关部门:

工程部:提供合同中具体工程技术、质量、工期三大要求和技术标准.

保障部:提供材料供应计划、甲供材料价格及交验货办法。

财务部, :提出付款方式方法、质保金扣留及返还办法。

安质部:提出安全质量要求,及工程验收规定。

各部室在合同传阅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认真进行审核,提高合同可操作度。

2、 参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合同的起草、谈判、报审、签订、变更、补充及解除、履行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

3、 参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对合同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查和确认。

4、 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认真执行,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上述情况书面告知计划部。

5、 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并及时向计划部及项目经理报告情况。

6、 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保管好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章 合同谈判

第八条 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公司计划部组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与谈判,主、分管领导参加。非招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项目部计划部组织,计划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等参与谈判,项目经理主持。

第九条 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

第十条 合同谈判可根据是否是招标项目及合同的具体情况分若干次进行。非招标项目的首次谈判前应拟定谈判方案,包括:项目部基本立场和能提供的条件,对方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的内容,合同期限,合作方式,价格,支付方式等,并准备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非招标项目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慎重考虑项目部的计划安排和资金状况.同时要核实对方单位的资信,包括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银行担保、履约能力、企业信誉等,合同签订人身份及委托授权证明等情况,弄清对方的真实意向。

第十二条 在双方意见基本达成共识时,由计划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对于双方不能确定或不能取得一致的问题,应提出解决的意见,并请示主、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章 合同的起草

第十三条 计划部组织合同起草工作,相关部室参与.起草后的合同与对方再次谈判并经修改的文本须送交项目及公司领导审核.

第十四条 使用国家标准及局集团公司(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原则上不宜对印刷部分进行

修改,应在空格处行填写。使用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应根据与对方谈判、协商且结果是我方可以接受的结果进行起草。

第十五条 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关系复杂的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应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审查后方能签订,签订后办理合同公证。

第五章 合同的审核与审批

第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审核的主要内容:

1、 签约各方主体合法,具有经年检的执照及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2、 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显失公平内容。

3、 合同条款齐备完整,数据精确无误,文字表示清楚准确,无歧义,无相互矛盾之处.

4、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

5、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明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6、 合同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7、 必要的相关资料及手续齐备.

8、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及项目主、分管领导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由项目计划部通知相关部门.计划部对于提出的审查意见,应及时反馈,并同各相关部门协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第十八条 计划部完善合同草案后,填写合同传阅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送各部门领导传阅并上报公司、项目领导审批。

第六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合同审批程序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二十条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对本项目部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项目行使签约权。但项目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的例外.

第二十一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权、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二十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原则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各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合同管理的需要设计了合同执行情况跟踪表,定期(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检查合同的执行和付款情况,综合实地考察、听取乙方单位意见反馈、检查

具体成果等方法填制。旨在让项目部及时掌握乙方研究、设计、施工的情况和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能监督乙方单位高效率、高质量执行合同,同时也能更好地了解合同的付款情况.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八条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项目部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时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九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或授权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召开合同变更审查会议,负责对合同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以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变更技术方案把关,对合同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查,对设备系统供货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一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三十二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三十三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应由解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九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十章 合同的文本管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财务部各留合同副本一份。合同签订后,还应将合同正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七条 合同文本外封皮颜色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计划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九条 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第四十条 项目部计划部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统一编码、归档工作,以便查询,并定时负责将合同管理情况向公司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合同及相关材料在外借时,借阅者需填写合同借阅登记表,包括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使合同文本的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对严重损害项目部利益的下列行为,项目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项目部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项目部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项目部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员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项目部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工程施工委托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管理办法由项目部签发,自2008年5月10日起执行。计价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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