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加强对东方制梁场原材料、半成品的管理,有效的对原材料、半成品进行保护,特制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方制梁场内所有原材料、半成品的管理。
3原材料、半成品的防护措施
3.1 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后由物资设备部负责按规定码放。物资设备部库房负责入库物资一般外观质量验证、标识,保管员要及时在料签上标明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产地 (或购货地点) 、日期,标记或标签应规范化,字迹清晰,牢固耐久。对箱梁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并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原材料和构配件(如:钢材、水泥、河砂、碎石、外加剂等)的识别标记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保持一致,从入库到发至最终目的地应完整无缺。当需要追回某批材料或对某批材料进行追溯时,能通过识别标记和记录查出该批材料。
3.2 钢材按炉号、代号、规格、批号、分期分类码放。
3.3 袋装水泥按品种、标号分类码放,标明数量和进场日期,储存场地要防潮、通风;散装水泥要按品种、标号分仓储存,便于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质量。
3.4 外加剂要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标记明确。要注意防潮、通风。
3.5 砂石料要货位清楚,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3.6 发料时宜按“先进先出”的原则顺序发料。
3.7 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物资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雨、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
3.8 原材料、半成品存放要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盖,料签齐全,标志明显。
3.9 原材料、半成品保管环境必须做到库内物资及设施无尘土,货区无杂草,临时货场的货垛周围无杂草。
3.1 0库管人员对所管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按“六查”(查数量、查质量、查保管条件、查安全、查计量工具及保管技术)内容认真自点,循环自点率应每月不少于15%,自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1 1仓储是保证产品质量不受损失的重要环节,物资库房要认真执行物资保管规程,落实物资“十防制度”(防锈、防毒、防腐、防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防机械损伤、防治虫鼠害)的措施;对需要温湿度调节的物资,应有温湿度控制措施。
3.1 2 原材料、半成品搬运、堆码作业中必须保持其完好无损,严禁野蛮装卸,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在搬运过程中由于震动、挤压、撞击、腐蚀、受潮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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