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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膳食中心奖惩制度

2023-05-17 来源:钮旅网
大学膳食中心奖惩制度

为确保膳食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以提高工作效率,达到激励先进,处罚违规行为,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对在本学年度卫生综合评比中平均分获第一名的摊位奖励现金200元,第二名的奖励现金100元,对卫生综合平均分在末位的摊位将罚300元,并取消来年摊位租赁的资格。

2.对在本学年经营中服从管理,并在学生民意测试中满意率最高的摊位,奖励现金200元。对满意率最低的摊位将罚300元,并取消来年摊位租赁的资格。

3.对在卫生检查中单项不合格的将罚20元/次。

4.对不服从管理,有意顶撞管理人员,并出口伤人或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打骂等现象,罚200元。

5.对出售变质、变味和腐烂食品,罚100-200元。 6.对私自购进专控商品(面、米、油、肉),罚50-100元。

7.对非啤酒摊位,经营啤酒,罚100元/次。 8.对有意浪费水电,罚10元/次。

9.对拾到餐卡不交或与丢卡者有讨价还价现象,罚50元

/次。

10.对从业人员上岗不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工作证、穿拖鞋、背心、戴戒指、涂指甲油、抽烟等现象,罚5元/次。

11.对洗菜不净,成品菜有杂物,如有头发、草、虫等,罚20元/次。

12.对不削土豆皮或使用发芽土豆加工成菜出售,罚元。

13.对晚上在操作间或餐厅内睡觉的,罚50元/次。14.对白天在操作间或餐厅内停放自行车或三轮车,罚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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