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性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措施包括:
(a)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b)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c)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d)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e)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f)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空气达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
(a)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
运转;
(b)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 (c)停止房屋拆除工程;
(d)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
(e)停止露天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f)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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