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教育材料
2013年学生溺水身亡事件及总结
一、2013年1月1日下午2:00,汕尾陆丰市湖东镇南田坑水库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 成4名小学生死亡。
二.、2013年1月7日15点30分,河南光山县天灯小学4名学生被发现溺水死亡。光山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2013年1月11日下午5;30分,湖北省某乡发生一起4小孩落水死亡3人的惨事。这是政府实施“三万”活动今年才挖开的一个潭,名叫“龙潭”,它又是“龙潭公园”的一阶段性工程。事故发生时,现场无防护网,无警示标语,无警示牌,特别是通往池底的两跑石梯上面没有门上锁,也没有封堵,致使不到11岁的小孩下到冰面滑冰玩耍而落水溺亡。
四.、3月9日18时许,5名小学生在河津市僧楼镇北王堡村农田一蓄水池涉水时,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经全力打捞搜寻,截至当日20时20分,5名小学生尸体被全部打捞出水。经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这几名学生周六节假日结伴到蓄水池边玩耍,意外溺水。
五、2013年3月10日晚上8:37,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老津老街一鱼塘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学生死亡。
六、2013年05月11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发生一起5名中学生先后落水失踪意外事故。至晚上10时许,5名失踪学生尸体从事发江段捞起. 5月11日上午8
时许,博罗县罗阳一中张某、李某、胡某等8名学生相约到东江边沙滩烧烤。11时许,1名学生疑误踩江边石砂滑入水中,4名学生在施救过程中全部落水失踪,其余3名学生立即报警。
七、5月 12日下午,东兴区中山乡4名少年下河游泳时溺水身亡,年龄最大的14岁,最小的12岁,目前身份已确定。据了解,溺亡的4个孩子为喻林峰、胡仲瑶、钟熙、付红浩,其中两人在读小学六年级,两人在读初中。
八、 5月12日14时许,信阳固始县沙河铺乡七一大桥附近发生四名儿童溺水死亡事件。当天下午,该乡相邻村街的五名儿童从家中到附近的史河边游玩时不慎落入河中,其中一名儿童许某被路过的行人救起,其余四人则不幸溺水身亡。
九、5月14日绵阳——一天发生两起小孩溺水事故
十、5月15日, 湖北省汉川市警方14日通报,该市近日连发3起小学生到汉江游泳戏水导致溺水身亡或失踪事件,警方同时发布预警,提醒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3起溺水事件分别为:4月27日下午4点左右,汉川市湾潭乡三红小学四年级 学生岳某放学后,与另外4名同学相约到同学张某家做作业和看电视,下午5点左右,岳某与4名同学到汉江里游泳,岳某不慎进入深水区后失踪。5月4号中午,汉川市华严农场明德小学六年级学生杨某与同学一行8人到汉江边玩耍,杨某跳到河里抓鱼时不幸溺亡。5月5日下午2点左右,汉川市分水镇小学六年级学生陈某与几名同学相约到汉江边玩沙,陈某在江边淌水时不慎滑入深水中失踪。
在这些事故发生后我们要总结:
一、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水池边,河边玩耍,不小心从池边、岸边落入水中
2、游泳时,在水中滑倒后,站立不起,沧水 .
3、在游泳过程中,身上的浮具脱离或破裂漏气,沉入水中
4、游泳技术不佳,心理素质差, 在水中遇到碰撞等意外中惊慌失措、动作忙乱
5、突然呛水,不会调整呼吸
6、过于逞强 ,认为自己本事大,会游泳,故意要在别人面前示强.
7、冒险潜水
8、被溺水者紧抱不放的游泳者
9、嬉水时,被人按压,造成后果
. 二、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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