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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犯什么罪

2021-01-11 来源:钮旅网

法律分析: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肯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对方,阻挠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即可以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虐待罪。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即可以认定为虐待罪3、故意伤害罪。实际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会对另一方动手,即实施身体暴力,殴打、用力拉扯对方致使身体出现伤害的,如果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那么即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4、故意杀人罪。一方实施家暴,故意殴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确定有杀人的故意,该行为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5、侮辱罪。比如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贬损他人人格,可以构成侮辱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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