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罚有如下几种:
(1)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给转移财产的一方。但是主张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需要提供转移财产的证据;
(2)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其他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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