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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的适用情形

2022-06-04 来源:钮旅网

可撤销的婚姻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胁迫结婚,被胁迫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是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对方,对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种类:1.因胁迫结婚的;

2.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拓展延伸

婚姻撤销的法律条件和适用范围

婚姻撤销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适用范围。法律条件包括婚姻存在重大缺陷、婚姻关系无法维持、双方共同申请等。适用范围包括虚假登记、重婚、被强迫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等情形。具体而言,当婚姻存在严重的欺诈、胁迫、误解等情况时,可以申请撤销婚姻。此外,对于未满法定婚龄、已有婚姻关系或者未解除婚姻关系的人,也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婚姻撤销的法律条件和适用范围是为了保护婚姻自由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结语

婚姻撤销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和适用范围。胁迫结婚或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婚姻撤销旨在保护婚姻自由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确保婚姻的真实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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