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登记的收件。
2.勘丈的绘图。
3.产权的审查。
4.绘制权证。
5.收费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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