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保证书和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手写的保证书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效,即保证书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书写的;保证书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保证书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保证书是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或做错了事,犯了错误并决心改正面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法律没有规定保证书特定的形式,所以手写的有效。
三.保证书的写作方法
1、首先是要在纸张正上方中间写上醒目一点的标题,一般直接写“保证书”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专门类别的保证书那还要加上一些前缀,多数出现在专业工作领域上,比如企业工厂一般都是写“生产安全保证书”,卫生食品部门则是会写“卫生安全保证书”等等,学生则有可能写“学习保证书”。
2、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一般送达方为保证人的上级、服务方、或者长辈,所以如果是写给个人,在称呼上最好带点尊敬,最好能带上他的专业称谓,比如“某某老师”“某某先生/小姐”等等,然后在称谓后面加上冒号。
3、正文开始要空两格,一般正文写清楚两点就可以了,第一点就是写保证书的原因是什么,第二点就是你要做保证的具体事项、具体行为、具体时间等等,比方说一位学生写保证书,第一点,写的原因是他在班级里打伤了同学,第二点,他保证在该学校读书期间不会和班级里的同学打架,保证认真学习等等,这样保证书的正文主要内容就齐了。
4、在保证书的结尾最好再一次强调一下实现保证目标的决心,可以写上“以上保证绝对做到”等话,然后再用“此致——敬礼”等礼貌用语结束正文,如果是写给不固定的服务对象的保证书,可以在结尾处写上“希望用户监督批评”等话。
5、最后是落款,落款一般都是写在保证书的右下方的,署上保证人单位的全称(一定要写全称,表示对送达方的尊重)或者个人的完整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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