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使用合同签订期限有以下几种规定:耕地的使用期为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使用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因此,使用合同的期限应当小于或者等于法律规定的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