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再被传讯意味着什么
根据取保候审规定,公安机关传讯时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及时到案接受传讯且传讯并无次数限制。取保候审期间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结的,后一阶段的检察院、法院可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等刑事措施。被传唤属于正常事件。取保候审后,就是等待司法机关审讯、审查,取保候审规定就是随传随到,否则就违法规定,应当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并且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以上就是对取保候审 再被传讯意味着什么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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