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
4、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按揭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有特殊约定的,则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房产。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子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产权登记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离婚后房产该怎样分割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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