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二婚遗产继承顺序为: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婚遗产继承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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