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部门负责管理农村房产证。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一、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
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有:
1、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等;
3、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等进行审核;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廉租房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廉租房申请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后,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审核后进行公布并报送市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出具审核意见,符合条件,进行公示;
5、公告期限内无异议,予以登记。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三、老人去世房屋怎样继承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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