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如何买卖
1、看房:买卖双方相约实地考察房屋,并且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
2、查档:买卖双方拿着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前往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交易双方可以就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等内容进行进一步协商,确认无误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4、公证卖方同担保公司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银行资金监管账号,然后跟担保公司一起和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并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或者直接通知担保公司,时间大概在约7到8个工作日左右。
6、赎楼:买方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会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然后出具赎楼担保,并进行赎楼以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7、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递交房产过户申请后,担保公司领取回执。
8、缴费:买方同担保公司到相关部门缴费并领取新的房产证后,担保公司会带着房产证同银行在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时间大约在10个工作日左右。
9、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以及水、电等费用的过户,买方领取钥匙。
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1、由于没有关于小产权房买卖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现阶段各地法院对于有关小产权房买卖案件的处理也不尽相同。
2、有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全国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各地法院为了地方审判的需要,相继出台了适用于当地审判实践的意见。
3、理论界关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学说主要有两种,有效说与无效说.有效说即认为国家并未明文规定合法建造的小产权房不可以买卖,法无明文禁止即许可,故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无效说则认为小产权房不符合国家规定,故买卖合同无效。
三、小产权房购买的风险
1、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也有一定影响。
3、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4、监督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督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没有资质,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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