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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涉嫌抢劫是什么意思?

2021-04-08 来源:钮旅网

一、涉嫌抢劫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有抢劫犯罪的嫌疑,可能涉及的罪名为抢劫罪。凡是刑事犯罪行为,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都称为“涉嫌”。犯了什么罪,就表述为“涉嫌××罪”。按照法律原理,只有法院有权给犯罪人定罪,所以,在法院没有给犯罪人定罪判刑之前,不能直接说其犯了什么什么罪,而要说“涉嫌某某罪”。抢劫罪的量刑不能只看抢劫到财物。因为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所以,在量刑时还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危害后果等。

二、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的主观构成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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