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合法营运权、超越核定范围经营的行为。非法营运需有金钱交易行为,否则不算。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3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者将受到刑事追究。
法律分析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非法营运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非法载客行为的法律惩罚措施
非法载客行为是指营运车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接载乘客,违反了运输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乘客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惩罚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非法载客行为的处罚主要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等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非法载客者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此外,相关部门还会加强巡查和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载客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确保公共交通的安全和有序运行。非法载客行为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公众应当积极配合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和秩序。
结语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乘客安全,我国对非法营运和非法载客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法律惩罚措施。非法营运指未取得营运证件而从事营运活动,一经查实将被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非法载客行为则是指未经许可接载乘客的行为,违反运输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一经查处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暂扣车辆等处罚。公众应积极举报非法营运和非法载客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和秩序。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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