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是否存在差价
1、房屋拆迁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将会存在差价问题。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房屋拆迁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补差价与被拆迁人选择的补偿方式有关,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不涉及补差价问题,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需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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