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二次申请取保候审未作规定,但司法实践中被逮捕的一般不符合取保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对社会造成危险性,或患有严重疾病、无自理能力、怀孕或哺乳婴儿但不致对社会造成危险性,或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能不能二次申请取保候审并没有作出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逮捕的,一般是不符合取保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逮捕后被法院批准保释申请,是否还有其他途径申请保释?
在逮捕后,如果法院已经批准了保释申请,通常情况下,再次提交保释申请的途径是有限的。因为法院已经对原始保释申请进行了审查和批准,再次提交申请需要提供新的、有力的证据或变化的情况,以便说服法院改变之前的决定。这可能包括新的证人陈述、证据发现、法律解释或其他相关因素。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准确建议。律师将能够评估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为您提供最佳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以确定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再次申请保释。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能否二次申请取保候审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被逮捕的嫌疑人不符合取保条件。如果在逮捕后已经获得法院批准的保释申请,再次提交申请的途径是有限的。需要提供新的、有力的证据或变化的情况,以说服法院改变之前的决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建议。律师将评估案件情况,并为您提供最佳的法律指导,以确定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再次申请保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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