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理报关海关注册登记的程序
企业到海关企业管理部门领取3张表格,分别是《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在相应的表格上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印章,并提供注册登记海关所需材料,海关经办人经审核无误后,在《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上签注审核意见,报科长审批,科长审批结束后报关长审批。三级审批完成后,企业到综合科填写2张《企业情况简表》,由综合科在此表上给出企业相应的海关注册号,企业持上述所有材料,到代理公司作预录入。预录入后,代理公司在《企业情况登记表》上填写预录入号,海关经办人员根据预录入号对录入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打印《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并加盖有关注册登记专用印章,签注有效期后交企业签收。注册登记程序完成。
(二)办理自理报关海关注册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合同》和《企业章程》各一份(独资企业只提供章程);
(7)企业财务资料:《验资报告》、《银行开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核算制度》、财务人员名单以及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帐簿设置情况
(8)企业有进口设备的需提交《项目确认书》和设备清单(原件)
(9)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具体的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材料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其中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注意: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的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变更股东需要携带新章程。变更地址就不需要携带什么,需要携带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IC卡。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携带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股东则需要携带新股东身分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地址需要携带新章程及新的租赁协议即可,公司公章一定要带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