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时,公司应积极配合调查。如果公司未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就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但劳动者恶意举报,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公司将接受相应的处罚。其他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后,公司应积极配合调查。如果公司未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则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但劳动者恶意举报,公司则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则应接受相应的处罚。其他情况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该内容由 路晓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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