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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案例分析

2020-02-13 来源:钮旅网

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在合同履行中具有不同的特点。情势变更情形下,合同仍然可以履行,但可能会面临困难或代价较高的情况。而不可抗力情形下,合同无法完全履行。在情势变更情况下,履行合同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因此双方应共同承担由情势变更引起的风险。而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的区别分别是:情势变更情形的合同是能履行的,但是履行合同过于艰难或付出代价较大,不可抗力情形是合同完全不能履行的情形;情势变更情况下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因情势变更而引起的风险应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都不用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解析法律上的差异

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差异。情势变更通常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的变化,导致原合同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或需要进行修改的情况。而不可抗力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遭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力量,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情势变更是一种可预见的情况下的调整,而不可抗力则是一种无法预见的外部力量的干扰。在法律上,对于情势变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进行调整;而对于不可抗力,当事人可能会被免除或暂缓履行合同的责任。因此,了解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差异对于合同的解释和纠纷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差异。情势变更是指由于外部因素的变化,导致原合同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或需要进行修改的情况,而不可抗力则是指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情势变更是可预见的调整,双方需共同承担风险,而不可抗力则是无法预见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力量,使合同免除责任。因此,了解这两者的差异对于合同解释和纠纷解决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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