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是要先做鉴定的,不过以常理就价值很大的物品,也是要先立案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七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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