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到县人事部门、编办领取调动手续的表格;到调出单位盖章;到调入单位盖章。
2把表格拿到县人事部门经办人审核、县人事党组会通过后再由县编办主任(一般是县长)同意后盖章。
3、拿着调动审批表到人事部门开人事调动的介绍信,再凭介绍信到原单位调取工资迁移手续。
4、拿着原单位开出的工资迁移手续到人事部门落实工资,人事部门开出工资迁移介绍 信,上交调入单位等。
法律依据:
《公务员调人规定》
第五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 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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