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银行卡纠纷既可能属于合同纠纷也可能属于侵权纠纷。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与违约竞合的银行卡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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