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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被骗应如何应对?

2021-01-28 来源:钮旅网

欠条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判断,包括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等。如果欠条存在胁迫或欺诈情形,可以免责。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被骗签了欠条,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欠条无效。

个人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经查确实存在被胁迫或者欺诈情形的,欠条无效,债权债务则不存在,你个人因此可免责。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应对被骗签署欠条的法律途径

如果您被骗签署了欠条,您可以采取一些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他们可以帮助您评估您的案件,并为您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其次,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或无效化欠条。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相关文件等,以支持您的主张。此外,您还可以向警方报案,提供相关证据,让他们介入调查。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与专业人士合作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被骗签署欠条后,双方缺乏真实的借贷关系,因此欠条无效。个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法院会结合证据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于现金交付的借贷,可综合考虑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当事人关系和陈述等因素判断真实性。若存在胁迫或欺诈情形,欠条无效,个人免责。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较大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被骗签署欠条后,您可寻求法律援助、提起民事诉讼或向警方报案,以维护自身权益。与专业人士合作至关重要,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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