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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环境下劳动者享有法律保障

2021-12-16 来源:钮旅网

时值盛夏,各地进入高温阶段,可作为劳动者,尽管烈日炎炎,仍要坚守岗位,辛勤劳作,这就是中国人民为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应有的精神。

劳动者在高温下工作是否可获得高温津贴?

劳动者在符合规定的高温下作业,享受高温津贴是有据可依的。

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湖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湖北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用人单位拒绝发放高温津贴违法吗?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劳动者因高温中暑属于工伤吗?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虽然中暑是夏季容易遇到的疾病,但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必须是职业性的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在《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中规定,诊断职业性中暑,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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