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已使用或出租的商品房应征收房产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不同税种及其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具备屋面和围护结构,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不包括围墙、暖房、水塔、烟囱等。
法律分析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契税:以转移土地、房屋使用权的行为为征税对象。
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拓展延伸
探讨开发商应缴纳房地产税的法律依据和税务政策
开发商应缴纳房地产税的法律依据和税务政策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以及相关法规,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房地产资产应纳税。这些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税务政策要求开发商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和缴纳房地产税,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法性。同时,税务部门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税务政策,确保税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开发商应积极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经营,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已使用或出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税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一次性征收。契税以转移土地、房屋使用权为征税对象,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开发商应积极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