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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法律视角

2021-02-09 来源:钮旅网

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对驳回商标申请的申请人有复审权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若有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申请人对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如下:

《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法律视角下的商标审查准则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是商标审查中的重要指导文件。从法律视角出发,商标审查准则被制定为确保商标注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根据这些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查商标申请时,会考虑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是否与现有商标相似,以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此外,商标审查准则还规定了商标申请人应提供的必要文件和信息。通过法律视角的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旨在保护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为商标注册提供明确的指导原则,促进商标制度的健康发展。

结语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是商标审查的重要指导文件,确保商标注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根据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查商标申请时,考虑商标的独特性、与现有商标的相似性以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同时,商标审查准则还规定了商标申请人应提供的必要文件和信息。通过法律视角的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旨在保护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为商标注册提供明确的指导原则,促进商标制度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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