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粮田是国家土地法中所讲的耕地,未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用途更不得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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