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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全部的股权风险规避方法有哪些

2020-10-08 来源:钮旅网

法律分析:股东转让全部的股权风险规避方法如下:

1、全面推进股权改造;

2、优化股权结构;

3、完善股金分红制度;

4、引导股权有序流通;

5、建立股权流转信息平台;

6、培养合格的战略投资者;

7、加强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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