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取保候审是一种变更强制措施的刑罚方式。对于主犯是否认罪并不会影响从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决定、执行和期限等程序可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案情,司法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期满后保证金应退还,保证人解除担保。最长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一、主犯是否认罪并不会影响从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一个条件是罪犯需认罪?当然,如果主犯不认罪,从犯仍然可以获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只是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能判断出被取保候审人日后是否有事。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的解除。那么,取保候审期限如何计算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根据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可以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十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和活动范围,不得离开该住所或范围。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具结悔过或者重新交纳保证金,并可以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总之,取保候审期限的计算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的解除。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影响主犯的认罪情况,但主犯的认罪并不代表从犯一定会被批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需要公诉、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只是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能判断出被取保候审人日后是否有事。同时,取保候审的程序包括申请、决定、执行和期限等环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应在7天内作出答复,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应当签发相关文件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