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携带的物件有: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 证明原告诉的证据;(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明确的授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明确的授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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