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通过担保公司或银行向发包人开具的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经济担保书,来限制承包人的,使其按合同规定完成自己的义务。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方完成合同相关事项后就可以退还。单位要求有保养或维修保证金部分的,应该在办理完保养或维修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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