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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征地补偿款协议有效吗?

2020-07-31 来源:钮旅网

领取征地补偿款协议有效,但被迫签订的协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撤销或变更。征地补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应遵循民法规定。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等情形,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强迫签订的协议不合法,不受保护。判断征地补偿协议是否有效需考虑当事人真实意思和符合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德等情况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没领征地补偿款协议有效吗?

没领征地补偿款协议有效,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民法典》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被迫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办?

大家要认识到强迫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强迫他人违背自己意愿签约,无疑违反了这个原则。

要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撤销、变更协议或确认协议无效。

凡通过胁迫手段订立的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协议;若虽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但由于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请求撤销、变更该协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撤销权应当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判断征收土地补偿款项协议是否是属于合法有效的话,那么首先是需要判断一下是否是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实就是还需要了解一下内容,是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比如说如果存在者违反社会公德等相关情况的话,那么就属于一种违法的。

结语

征地补偿款协议的有效性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定的。根据民法中的原则,征地补偿协议应当是双方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的。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署协议后反悔,可以通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应当遵循《民法典》的规定。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等情形,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对于被迫签订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撤销、变更或确认其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应在一年内行使。因此,在判断征地补偿款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时,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注意相关违法情况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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