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