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租赁名称
(2)租赁位置
(3)广告规格
(4)广告形式
(5)租赁期限
(6)属权与维护
(7)费用支付及结算
(8)甲方权利与义务
(9)乙方权利与义务
(10)保密条款
(11)合同变更与解除
(12)违约责任
(13)不可抗力与政府行为
(14)争议解决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6)甲方乙方双方签名
(17)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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