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备的基本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纪律;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章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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