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可以报警立案。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或者精神损害的,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也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家庭暴力的类型有,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妇联求助,妇联组织及时介入干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人民法院起诉。
家庭暴力立案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家暴是属于家庭型犯罪,当事人有实际的损害事实,即可到公安机关亲自报案,家暴是亲告罪,不告不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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