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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行为有哪些种类

2020-12-14 来源:钮旅网

走私行为的种类有:

1、通关走私。是指通过设立海关进出口港,以隐蔽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运应税、禁止或者限制货物进出境的行为。根据海关法律的规定,进出境货物、货物和运输工具必须受到海关的监督;

2、绕关走私。指非法携带应税、禁止和限制货物进出境的行为,而不经国家开放的进出口岸和允许进出境的国境、孔道;

3、后续走私。是指未经海关许可,擅自销售保税货物或者具体减免税货物牟利的行为。后续走私是海关为了适应新的贸易方式,将监管从港口延伸到内陆,在后续监管中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4、准走私。指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走私货物、货物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销售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货物、货物的行为;

5、集团走私。走私集团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旨在长期从事走私活动;

6、法人走私。由于法人组织在对外贸易活动中追求经济利益,很容易违反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法人走私的主要特点是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行为,走私案件价值普遍较大;

7、水客走私。水客走私又称单帮走私。从事水客走私的人进出境更方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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