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应协商一致变更协商不成是否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就变更不能协商一致,那么即变更未成,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这是通常情况;
2、但个别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采用书面形式;
3、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