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是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人民负责受什么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法人失信对监事的影响是什么
法人失信对监事有影响。法人代表失信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在其他企业任职。
《公司法》第147条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包括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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